绥中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绥中县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绥中县和平街东段3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6123753;
传真号码:6139900;
邮政编码:125200。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绥中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下列信息: :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2、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
3、规范性文件;
4、教育系统重点工作;
5、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信息以绥中县政府网(http://www. szx.hld.gov.cn)公布为准。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绥中县教育局;开放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6123753。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两种: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登记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三)分别办理
(1)对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由本机关受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查,经领导审批后直接答复申请人。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即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四)分类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按下列情形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
(2)属于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同时告知申请人部分不公开的理由以及救济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以及救济途径。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要求,我局免费对公民公开政府信息。
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四、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教育局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6123220;
地址:绥中县和平街东段3号;
邮编:1252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