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地获取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局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 信息公开服务机构
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政府公开信息咨询、查询、受理依申请公开、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投诉等。
机构名称: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绥中县新兴街一段19号劳动大厦六楼
电话:0429-6123592
邮编: 125200
传真: 0429-6999096
电子邮箱:szxld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范围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班子名单及其主要工作职责,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2、各工作岗位工作流程及工作动态;依法公开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
3、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1.绥中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zx.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3、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
4、通过在来访接待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具体方式有以下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下载填写《葫芦岛市绥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即可下载电子版)后,发送到电子邮箱:szxldjbgs@163.com;或申请人登录绥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x.gov.cn/),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szx.gov.cn/xxgk_21446/zfxxgk/ysqgk_421001/)直接在网上向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2.通过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通过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四、申请处理
1、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当面、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
2、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组成要件进行审查,对不完备要件告知申请人给予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申请获取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者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五.答复方式
按照申请人在《葫芦岛市绥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六、监督和保障
(一)本机关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监督,并接受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6123592
电子邮箱:szxldjbgs@163.com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城郊乡新兴街1段19号劳动大厦
邮编:1252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