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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指南

来源: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2-03-2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供有关政府信息,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1.机构职能:部门职能、领导简介、机关各部门职能等。 

  2.政策法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作文件、政策解读及执行情况等。 

  3.行政许可:申办须知、办事指南。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市场监管工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绥中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szx.gov.cn/)及报刊、广 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后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需要,向市场监管局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绥中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新兴街二段39-7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6189006 

  传  真:6189056 

  电子信箱:szxscjdglj@163.com 

  邮政编码:1252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绥中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suizhong.gov.cn)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告发送给我局电子邮箱。 

  2.受理申请。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进行登记,审核申请要件是否完备,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补正相关内容以后重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3.答复。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答复: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进行处理; 

  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场监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429-2319021 

  电子邮箱:szxscjdglj@126.com 

  地址:新兴街二段39-7号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1252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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