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涉企行政执法正面清单(试行)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日期:2025-12-09
1. 政策落地赋能。宣传解读国家、省、市及本县涉企政策法规,提供精准咨询指导,细化执行标准,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2. 优化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便利化,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跨部门集成办理,完善并公布办事指南,提升服务质效。
3. 强化政企沟通。起草县级涉企政策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时,充分听取企业意见,保障企业参与权。
4. 明确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主体需具备法定资格,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执法证件。
5. 规范检查事项。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动态清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经法制审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向社会公布。
6. 制定检查计划。每年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主体、对象和频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审核通过后公开。
7. 优化检查方式。能合并的合并检查、能联合的联合检查,优先采用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非现场方式,减少入企现场检查。
8. 控制检查频次。原则上每年对同一企业的行政检查总数不超过2次,特殊情况按监管需求确定频次上限。
9. 严守执法程序。行政检查需2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开展,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检查通知书,告知执法事由、依据及企业法定权利;执法决定信息(涉密除外)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10.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信用+风险”为基础的分级分类检查模式,对不同行业企业差异化监管,提升检查精准度。
11. 坚持宽严相济。遵循过罚相当、包容审慎原则,落实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多用说服教育、警示指导等柔性方式,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
12. 畅通投诉渠道。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依法受理、及时处理企业反映的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