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立海洋渔业执法协作机制的工作方案的文字解读
来源:海洋与渔业管理局
日期:2025-12-19
《建立海洋渔业执法协作机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5年12月16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
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贯彻落实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关于加强海洋渔业执法队伍体制机制建设的要求,为解决在县级层面海洋渔业执法与农业执法存在“协作配合不畅、职责边界不清、运行效率不高”三大突出问题。通过建立明确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最终提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划分四个主体职责
这是解决“职责边界不清”问题的关键举措。文件清晰界定了县农业农村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县海洋渔业执法队的职能,明确了县农业农村局与县海洋与渔业局的管辖范围,以及它们与各自下属执法队之间的指挥关系。
(二)建立两个核心协作机制
1、沟通协调机制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协调工作组,成员包括各相关局办一把手。办公室常设在县海洋与渔业局,使其成为日常协调联络的枢纽,负责问题收集、会议组织等具体事务。
沟通协调机制具有足够的权威性,能够专门解决“体制机制不畅、职责职能交叉”等深层次问题。
2、行政案件办理机制
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的完整流程和分工,厘清了县海洋与渔业局和县海洋渔业执法队在案件处理中的权责。执法队负责一线调查、提出立案和处罚建议。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过程的审核、监督(审核立案、法制审核、结案审核)以及组织听证工作。
执法队专注于调查取证,海洋与渔业局专注于法制审核与决定,既保证了专业效率,又加强了内部监督,确保案件质量,是一种“查办分离”模式的体现。
解读单位:绥中县海洋与渔业管理局
解读人:杨占先
解读电话:0429-668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