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两个果树农场:
《绥中县2026年地方补贴型果树保险实施方案》已经绥中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绥中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绥中县2026年地方补贴型果树保险实施方案
一、果树种植基本情况
绥中县水果资源丰富,以苹果和梨为主,还包括桃、李、杏、蓝莓、樱桃等作物。2025年,绥中县果树种植面积85.6万亩。其中,苹果种植面积48.5万亩,产量75.1万吨;梨种植面积29.7万亩,产量32万吨(其中白梨种植面积18.53万亩,产量19.89万吨)。水果产业是我县农业支柱产业,直接关系数万农户生计。
二、编制原则
根据全国果树类保险承保经验,在没有类似大田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的支持下,单纯的果树成本商业性保险面临巨额亏损,将造成保险产品不可持续。综合参考果农承受力、风险保障需求和保障额度,依据损失补偿原则,创新性推出补贴型果树保险。以种植面积最大的苹果、梨为标的,县级财政予以部分保险费补贴支持,从而确保果农长期获得风险保障。
三、政策依据
开办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是国家和省层面明确支持的政策方向。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以及2025年省级财政奖补政策均鼓励各地围绕县域优势特色农产品开展保险业务,省财政对入库险种在市县补贴基础上给予最高60%的奖补支持,各项政策依据充分,为我县开办地方补贴型果树保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保障内容
(一)保险标的:苹果、梨
(二)保险责任:雹灾、暴雨、低温冷害
(三)保险期限:自花芽萌发时起至果实成熟开始采摘时止,具体以保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建议4月-11月)
(四)保险金额:2000元/亩
(五)费率:6%
(六)保险费:120元/亩(县级财政补贴10%)
(七)赔偿方式:
1.全部损失:保险标的每次事故损失率在80%(含)以上时,视为全部损失,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金额,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受损面积
2.部分损失:保险标的每次事故损失率在80%(不含)以下时,为部分损失,保险人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损失率×受损面积
损失率=保险标的损失数量/保险标的生长数量(以正常生长管理条件为前提)
保险标的损失数量、生长数量由保险人、被保险人与气象、农业部门共同鉴定后确定。
苹果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比例
|
生长期 |
生长期描述 |
最高赔偿比例 |
|
萌芽期 |
花芽开始发育生长的时期 |
30% |
|
扬花坐果期 |
果树开花授粉并形成幼果的时期 |
60% |
|
果实生长发育期 |
果实由幼果发育成成果的时期 |
90% |
|
成熟期 |
果实发育成熟可以采摘的时期 |
100% |
五、承保机构
承保我县地方补贴型果树保险的机构,须具备农业保险经营等相应资质,经营信誉良好,风险管控体系健全。承保机构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
六、项目推广及服务支持
(一)推广流程
参照大田种植险推广模式,由县级主管部门发文,组织乡镇、果树农场召开启动会,各级乡镇政府和农经站组织属地村和果农召开宣讲会,统计投保情况。
(二)承保理赔服务
1.承保服务: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要求,承保阶段需进行验标、公示、收集被保险人身份及银行账户信息等步骤,原则上应以行政村(或农场)为单位统保,应保尽保。
2.理赔服务:坚持“主动、迅速、科学、合理”的理赔原则。成立理赔服务小组,48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单证及客户信息采集,待果实成熟后,测产确定损失率、计算赔款金额。赔款金额确定后进行公示,支付赔款。
3.拓展服务:在农业、气象部门领导下,承保机构全力配合各类防灾减灾减损工作,根据业务推广情况和政府、果农需求,适度推出灾害预警、防雹人员和费用支持保障、灾后协助果农减损复产等服务项目。
七、三年发展规划
在首年试点运营基础上,持续“扩面、增品、提标”,三年主要规划如下:
1.2026年,推广补贴型果树保险,选择果树种植重点乡镇实施,以果树农场和果农大户为主,以灾害程度中重度风险为核心保障目标,计划承保15万亩苹果,县级补贴比例10%。总结经验,形成报告报送市级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申请纳入省级特色农产品保险储备库。
2.2027年,保险标的扩展至梨,承保覆盖面50%左右,纳入全省特色农产品保险储备库,争取获得省级财政补贴支持。
3.2028年,根据运营成本情况,承保覆盖面80%,争取获得省级财政补贴支持,全面建成补贴型水果保险长期保障机制。
本方案由绥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