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绥中县国控断面水体达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绥中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绥中县国控断面水体达标实施方案
国控入海河流总氮削减是深化渤海综合治理重点任务,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等7部委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沿海市行政区域内国控入海河流断面总氮浓度与2020年相比要保持负增长。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我县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制定本达标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我县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2026年年底前,巩固“十四五”狗河总氮达标成绩,遏制六股河总氮浓度继续增长、2028年年底前总氮浓度保持负增长,不出现反弹为目标,统筹规划、科学治理,实施污染源头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协调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升污水收集率、处理率,推动污水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加强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检测,建立管网台账和问题清单;推动管网建设和改造更新,减少雨季溢流污染。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L的污水处理厂,倒逼系统排查进水浓度偏低原因,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提升收集效能。研究推进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减氮工艺改造。
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扩大县城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完善城区支管、毛细管等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率。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狗河、六股河流域相关乡镇
(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整治。
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低成本、低耗能、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城镇周边村庄优先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处理。督促各乡(镇)政府建立健全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长效管理机制,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以上。入海河流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得低于全市标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
配合单位:狗河、六股河流域相关乡镇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收集、转运、处置设施配置与运行模式,构建长效稳定运行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升运维水平。摸清狗河、六股河流域内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底数,制定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彻底清理两岸垃圾及污泥堆存点,坚决整治“傍河”污水、垃圾直排入河问题。2026年年底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狗河、六股河流域相关乡镇
(三)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到2026年狗河、六股河流域内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重点是推进散养户粪污治理工作,确定狗河、六股河流域内畜禽散养户户数,畜禽养殖种类、数量。出台切实可行的粪污指导意见,有效解决狗河、六股河流域内散养户粪污乱排、乱堆、乱放问题;指导畜禽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资源化利用台账应载明畜禽养殖粪污利用形态、运出量、储存时间及利用方式等情况。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加大狗河、六股河流域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力度,指导农户科学施肥。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狗河、六股河流域相关乡镇
对狗河、六股河流域内规模养殖场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主要检查规模养殖场雨污分流、粪污贮存、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采取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边取缔的方式地毯式开展狗河、六股河两岸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情况排查,按照要求整治、取缔到位。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狗河、六股河流域相关乡镇
(四)治理城市点源污染。
深入开展狗河、六股河流域内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渗滤液处理、垃圾填埋安全作业等情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狗河、六股河流域相关乡镇
(五)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重点推进入河排污口管控、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河水处理、河道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相应的治理措施。加强河渠沿途水产及畜禽养殖管控,严禁粪污排入河渠。对河两岸种植业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砂石管理中心
狗河、六股河流域相关乡镇
(六)强化生态流量管控。
利用现有蓄水工程科学调度生态用水。绥中县水利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协调确定生态流量目标,猴山水库管理机构要按照目标及时制定生态水调度运用方案,确保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负责生态水水质监测,以便科学合理开展工作。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狗河、六股河流域相关乡镇
强化生态流量对水质的基础保障作用。对狗河、六股河进行生态补水,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结合水利部门已有的规划,加强区域内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构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的水网体系。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七)加强汛期河道污染防治。
制定桃花水、汛期前河道治理方案,减少桃花水期间、汛期污染物集中入河量;强化汛期水质监测预警,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溯源、交办和反馈,消除污染隐患;汛期后立即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清除和处置河床污染底泥,减轻河道内源污染,建立河道淤积效果监测和清淤长效机制,全面清理河道两岸垃圾和污泥堆存点。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砂石管理中心,狗河、六股河流域相关乡镇
(八)组织开展水质监测。
制定狗河、六股河水质监测方案,每月一次开展河流总氮浓度监测;分析河流沿程总氮总体变化趋势,查找造成总氮浓度升高的重点区域,及时将监测数据及分析结果通报县政府开展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
(九)充分发挥基层河长巡河作用,加强属地监管和行业治理。
1.严查入河排污口,封堵所有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严格落实基层河长巡河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生活垃圾倾倒进河、生活污水直排入河乱象,充分发挥基层河长管理效用。
2.在开展常态化巡河的基础上定期集中组织县、乡、村三级河长及水管员加密频次巡河,全面细致排查狗河、六股河沿岸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并统筹推进解决。具体排查内容如下:
(1)河道内及河道周边是否有垃圾,发现垃圾要立即清理。
(2)河道内是否存在种植、养殖、放牧情况。
(3)是否存在畜禽养殖粪污直排入河情况,是否存在畜禽粪污沿河岸堆放情况。
(4)是否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情况。
(5)是否存在企业偷排、沿河洗砂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等污染河流水质的违法行为。
(6)是否存在在河道内或河道附近施工影响河流水质情况。
(7)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砂石管理中心,狗河、六股河流域相关乡镇
(九)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沟渠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县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问题排查、整改。
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更新;对已整改到位的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避免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治事项,明确分阶段推进目标、措施及责任人,坚持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系统发力、常抓不懈。
(二)建立会商、调度机制。
县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定期组织相关乡镇、县直部门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研究工作措施,推动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各乡镇各部门要系统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提炼,固化为工作制度,抓好执行和落实;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及流域内相关乡镇定期形成简报报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绥中分局紧紧围绕河流断面水质改善目标,强化监督和现场检查,定期形成简报报县政府,向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或部门提出问责建议。
(四)强化公众参与。
各乡镇各部门加强宣传报道,引导群众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增强全民环境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