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委组织部、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海洋与渔业局、沿海乡镇政府:
现将《调整完善绥中县海洋渔业执法队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调整完善绥中县海洋渔业执法队伍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海洋渔业执法队伍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辽海渔安专班〔2025〕1号)精神,提高我县海洋渔业执法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态势,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海洋渔业执法队日常管理制度机制
绥中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设分支机构绥中县海洋渔业执法队,为全县海洋渔业行政执法专职机构,负责渔政、渔港、渔船检验、海监、水产苗种等全部执法工作。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任绥中县海洋渔业执法队队长。
绥中县海洋与渔业局对绥中县海洋渔业执法队行使全面管理权与业务指挥权,具体通过以下机制实现:
党建工作:绥中县海洋渔业执法队党支部隶属于绥中县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在绥中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和机关党委领导下,对所属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执法队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由绥中县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业务工作:绥中县海洋与渔业局是拥有法定执法职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通过委托执法的方式,由绥中县海洋渔业执法队负责具体执法实施工作。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年度规划与监管需要,向执法队下达执法计划及专项指令。绥中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制定并解释执法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执法队的业务绩效考核,由县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结果作为评价核心依据。
干部人事:绥中县海洋渔业执法队副职及以下机构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和任免,由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负责研究确定。执法队人员的内部岗位调整、日常管理等工作,由县海洋与渔业局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执法工作经费:海洋渔业执法队的人员经费预算,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和执行。公用经费和执法专项经费预算由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编制和执行。
二、执法分队及驻港工作站设置
在我县沿海9个乡镇分别成立执法分队,在18座渔港及自然港湾设立驻港工作站。同时,在省内、外转港作业渔船较多地区设置7个驻外工作站。执法分队成员4人,驻港工作站由2名执法人员、乡镇在编人员1人组成。驻外工作站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根据转港渔船数量变化调整。(分配情况附后)
三、驻港工作站职责
(一)执法人员工作职责
1、海洋渔业船舶监管:落实海洋渔业船舶进出港登记制度,核验进港渔业船舶身份,检查出港渔业船舶安全设备以及船员配备等情况,防止违法渔业船舶进出港。对港内停泊渔船的船舶证书、职务船员证书、普通船员证书进行对照检查,对船舶参保情况和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2、安全检查:检查渔港救生、消防、视频监控等设备配备使用情况,以及应急突发事件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情况。对靠泊港要加强进出港渔船登临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在港渔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船籍港要加强渔船编组生产和“定时点验”管理,严防渔船单船航行作业、无人值守、疲劳驾驶。检查渔船通信、导航、救生、消防、信号等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同时制作《辽宁省渔船安全执法检查清单》,杜绝“带病”渔船出海生产作业。
3、违规查处:依法对渔港码头和港内船舶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清查港内涉渔“三无”船舶,一经发现立即查扣。重点查处违规值守、渔船脱检、配员不足、关闭、拆卸通讯导航设备等危害安全生产相关行为。
4、应急处置:参与渔港区域的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保障,维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港正常秩序。
(二)乡镇驻港人员工作职责
1、政策宣传与培训协助:宣传贯彻渔业安全生产、涉外等政策法规,宣传落实船东船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组织船东船长、船员等参加培训,确保船员持证上岗。
2、渔船安全管理:协助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指导、督促船东船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协助做好渔船年检、参保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查处“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
3、应急处置与纠纷调解:协助开展海上渔船应急救援救助工作,在恶劣天气等情况下,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及时化解和调解各类渔业纠纷。
4、信息档案管理:做好本港渔船及船员建档立卡工作,建立“一船一档”。整理保管各种报表材料和文件档案,及时掌握渔船和船员的基本信息和动态情况,如证书有效期、人员变动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驻港监管人员工作职责
1、进出港管理:开展渔船实时动态监管,确保渔船安全通导设备正常使用。负责渔船进出港报备工作,掌握船舶动态,每天掌握进出港船舶数量,建立管理台账。督促渔船遵守进出港报告制度,对未按规定报备的船舶,报告执法人员进行处理。
2、船舶安全管理:协助维护渔港正常秩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渔船消防设施、救生设备等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安装北斗和AIS等通导设备。船况与登记是否一致,协助执法人员对不安全、不适航船舶进行禁止离港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督促船东船长进行整改,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3、信息档案管理:掌握“一船一档”基本情况及调查摸底。
4、应急处置:协助渔港经营者做好渔港港区的防汛、防火、防盗、交通、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疏导渔船进港秩序,引导渔船有序停泊。协助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辅助工作。
5、动态追踪:利用渔船定位设备每日关注所辖渔船动态,确保渔船船位明确、轨迹清晰;发现恶意关闭、拆卸定位设备或有违规作业的渔船,立即上报执法人员。检查前一天出海报备记录,核对电子围栏数据,掌握渔船出海时间、作业区域、船员名单等信息,实现对渔船的动态追踪和管理。
执法分队及驻港工作站人员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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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分队 |
执法人员 |
驻港工作站 |
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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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庄子执法分队 |
4人 |
二河口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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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山子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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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执法分队 |
4人 |
南江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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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铺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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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寺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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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执法分队 |
4人 |
南庙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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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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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户执法分队 |
4人 |
张监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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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执法分队 |
4人 |
吕贡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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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江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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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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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岭执法分队 |
4人 |
照山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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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滩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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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执法分队 |
4人 |
海大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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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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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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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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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甸子执法分队 |
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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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执法分队 |
4人 |
止锚湾驻港工作站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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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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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