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县民政局在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中发现绥中县中旺慈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绥中福寿园老年公寓有限公司、绥中县伊菲养老中心、绥中县郝薪老年公寓、绥中县凤丽祥和养老产业中心、绥中县金秋园养老服务中心等6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经研判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于2025年6月25日联合向其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进行停业整顿于7日内妥善安置转移在院老人,隐患排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截至目前,县民政局会同各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上述养老机构仍未停业整顿,对前期指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均未整改。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前期对全县养老机构的排查整治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继续运营条件的6家养老机构实施强制关停。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果树农场要按照《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中县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暨市督导组排查隐患问题整改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25〕8号)》《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中县养老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推进整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25〕12号)》等文件的职责分工执行。
附件:需强制关停6家养老机构信息
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
附件:需强制关停6家养老机构信息
1.绥中县沙河镇郝薪老年公寓中心,地址:绥中县沙河镇三台子村。机构负责人:费薪竹,电话:15040935500。
2.绥中县中旺慈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团结路阳光小区23号楼。机构负责人:沈玲,电话:15694293858。
3.绥中福寿园老年公寓有限公司,地址:大台山毕屯。机构负责人:张守华,电话:15040991879。
4.绥中县凤丽祥和养老产业中心,地址:西甸子镇双李村。机构负责人:何祥,电话:13833573153。
5.绥中县伊菲养老中心,地址:大台山毕屯。机构负责人:张艳丽,电话:15114287989。
6.绥中县金秋园养老服务中心,地址:塔山屯镇大钟鼓村大钟鼓屯14号。机构负责人:李桂秋,电话:13898984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