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果树农场:
为推进我县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减少养殖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绥中县2025年畜禽粪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绥中县2025年畜禽粪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县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减少养殖污染,建立畜禽养殖粪污处理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推进畜禽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排查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粪污设施设备,明确排查任务,细化排查内容,限定排查时限,查清底数、摸准问题,有效解决畜禽养殖突出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提升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畜牧业健康绿色发展。
二、排查整治目标
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养殖业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及时化解畜禽养殖粪污处理问题隐患,不断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能力,建立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监管长效机制。对新建养殖场需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有效遏制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发生。
三、排查范围和内容
全县范围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及规模以下养殖户均纳入排查整治对象。
(一)排查内容。养殖场户的名称、地址、养殖种类、畜禽存栏量、粪污产生量;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理方式;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立情况;是否存在畜禽粪污乱堆乱放、随意倾倒、偷排直排等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现象。
(二)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现场排查核实规模养殖场是否配套建设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粪污处理模式及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养殖规模要求,设施设备是否符合防雨、防渗、防漏、防外溢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并严格按要求正常使用处理设施,能否提供运行记录等佐证材料。(附件1)
(三)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现场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在养殖过程是否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引导规模以下养殖户建立粪肥台账。
(四)排查环境隐患和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排查核实规模养殖场是否存在粪污偷排、未经处理直排等违法行为,是否被群众举报投诉环境污染,是否涉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督办整改未到位等情况。
四、排查整治相结合
(一)做好摸底排查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对全县开展畜禽养殖污染起底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养殖户立行立改;各乡镇政府每周向县农业农村局及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东戴河分局报送排查问题清单及整改进展情况(附件2)。
(二)抓好集中整治
由生态环境局县及新区分局牵头对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不达标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处理直接还田或向外部环境直接排放或造成面源污染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坚决予以关闭。
(三)强化运输管理
由县交通局、执法局、公安交警大队、路政绥中分局联合执法,要求粪污运输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装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要对路面行驶的粪污车辆开展常态化查处,最大限度杜绝粪污运输车污染环境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3),统筹调度推进此项工作,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光同志、副县长王启明同志担任,副组长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马鹏宇同志、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局长黄宝海同志、生态环境局东戴河分局局长刘咏君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及新区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路政绥中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农场)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农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马鹏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畜禽粪污排查整治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二)确保工作实效。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排查整治工作,在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群众投诉案件处置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加强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全面摸排,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弱项,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宣传教育,压实养殖业主畜禽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对违法行为的畜禽养殖场户由生态环境部门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提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和资源化利用。
(三)认真总结分析。各乡镇认真总结分析排查整治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书面汇报材料。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绥中县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问题排查情况表》(附表1)、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和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鞠兴龙,联系电话:15040955711;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联系人:潘国贵,联系电话:15668911456。
(四)开展抽查工作。绥中县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处理问题排查整治情况抽查工作,对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核验。并将核查情况及时报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积极推进我县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