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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本级决算公开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2-11-21

目    录

第一部分    绥中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绥中县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绥中县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绥中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

秘发〔2018〕260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绥中县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绥中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

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

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利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

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水利方面的政策,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

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发

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

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相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基本建设中央和省市投资计划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监督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县内重要河流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河道生态安全监管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定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

指导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库移民

经费的管理以及对全县移民干部进行培训。(十一)承担全县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和收费的建议,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

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

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

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

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 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第四条 与县应急管理局的分工

1、将县议事协调机构县水利局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归县水利局。

2、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

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3.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

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绥中县水利局本级核定人员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1名。2021年末在职行政编制12名,退休人员31名。

第二部分 绥中县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020.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020.9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90.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30.1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0015.27万元,降低71.3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以收定支,无以前年度结转结余收入二是项目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总计8020.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3.7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8万元,资本性支出0.27万元

2.项目支出7827.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58%。主要包括农林水、政府性基金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512.46万元,降低40.73%,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4502.8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一是决算以收定支无结转结余二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2021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2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8万元,项目支出7827.1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12.46万元,降低40.73%,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20.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18万元,占12.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1万元,占0.2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7017.9万元,占87.49%;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7.28万元,占0.0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1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26万元,主要是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81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

(7)移民补助930.11万元,主要是移民直补发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17.6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7.61万元,主要是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7017.9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2)行政运行114.67万元,主要是行政机关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60.66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培训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水利工程建设976.06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45.47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维修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水利前期工作49.9万元,主要是河道彩砂规划编制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水土保持374.01万元,主要是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26.47万元,主要是县域节水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防汛1502万元,主要是防汛经费、河道治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抗旱0万元

11)农村水利1266.97万元,主要是王石灌区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649.74万元,主要是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1167.22万元,主要是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水利安全监督0.6万元,主要是水管员工资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农村人畜饮水343.51万元,主要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其他水利支出311.1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其他扶贫支出29.47万元,主要是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7.2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7.2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2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1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9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1.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4万元,比上年(减少)57.78万元,降低58.46%,主要原因是各项目费用均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6.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8.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水利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2个,涉及资金5621.56.5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绥中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 附件: 绥中县水利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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