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城区中心卫生防疫保健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绥中县城区中心卫生防疫保健站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绥中县城区中心卫生防疫保健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绥中县城区中心卫生防疫保健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绥中县城区中心卫生防疫保健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健。主要负责绥中镇、城郊乡和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和贫困居民等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协管、康复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健康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绥中县城区中心卫生防疫保健站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绥中县城区中心卫生防疫保健站
第二部分 绥中县城区中心卫生防疫保健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3.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3.0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05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8.76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二)支出总计253.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3.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0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2.37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二是保险基数调整。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7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二是保险基数调整。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8%。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万元,占5.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0.72万元,占91.1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万元,占3.6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2.3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8.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发退休人员工资。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7.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更名,10-12月养老保险未缴纳。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30.7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5.2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更名,9-12月医疗保险未缴纳。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9.3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9.3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7.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绥中县城区中心卫生防疫保健站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绥中县城区中心卫生防疫保健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绥中县城区中心卫生防疫保健站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绥中县城区中心卫生防疫保健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