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
根据《中共绥中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有关规定,形成《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
2022年,绥中县纳入国资报表体系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7096.3万元,负债总额38230.1万元,所有者权益18866.2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6.96%。2022年绥中县纳入国资报表体系的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10230.1万元,利润总额-359.9万元。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2年,绥中县行政事业性资产477,818.75万元,较上年减少3.98%。负债总额127,013.34万元,较上年增长2.79%。净资产350,805.41万元,较上年减少6.22%。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42,275.01万元,占29.7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335,543.74万元,占70.22%。
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124,155.68万元,较上年减少20.92%,占资产总额25.98%;固定资产118,720.65万元,较上年增长2.56%,占资产总额24.85%;在建工程42,097.09万元,较上年增长20.46%,占资产总额8.81%;无形资产1,610.31万元,较上年减少5.30%,占资产总额0.34%;公共基础设施182,819.61万元,占资产总额38.26%;政府储备物资27.65万元,占资产总额0.01%;保障性住房8,370.88万元,占资产总额1.75%;其他资产16.87万元,占资产总额0.00%。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2022年,全县国有土地总面积56.1591万亩,其中:耕地6.1138万亩;园地5.3579万亩;林地12.7605万亩;草地2.0528万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7211万亩;工矿仓储用地2.2602万亩;商服用地0.4826万亩;住宅用地2.4368万亩;交通运输用地4.5998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2196万亩;特殊用地0.7305万亩;其他土地0.4235万亩。区划海域面积1688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无居民海岛13个,面积4901平方米。
二、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
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完成“党建入章”工作,在国有企业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作用。强化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各企业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明确了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核心作用以及在企业中加强党建工作。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现由企业党组织进行研究,然后上董事会。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委“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制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建章立制,形成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体系。为进一步规范县属出资企业融资和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县属出资企业融资和担保风险,2022年初转发了《葫芦岛市市属出资企业融资和担保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行为,2022年转发了《葫芦岛市市属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为加强县属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2022年6月转发了《辽宁省省属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我县的国有企业在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等经营性行为有了更规范的文件遵循,确保了我县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董事会应建尽建,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截止2022年6月底我县国资监管的企业全部建立了董事会制度,重新制定了企业章程,完成了董事会议事规章及权责清单修订,委派国有企业董事兼任其他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让董事会运作更加规范、决策更加高效。
推动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一是继续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三是落实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自检自纠工作。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完善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号令)、《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1号)、《葫芦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绥财发〔2020〕33号)为统领,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要求,县本级建立了县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管部门、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机制。各乡镇和东戴河新区管委会负责各自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紧抓核心环节,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方面加强监管。抓住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是贯穿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管理的核心环节,以实现资产全程监管为目标,努力探索构建资产配置预算、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监督、资产收益管理的新机制。从严配置资产,根据《绥中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绥政发〔2019〕43号)、《绥中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绥财发〔2021〕12号),规范和加强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在部门预算编制和追加预算资产配置过程中做到了资产配置标准审核先行,严把资产管理各环节,体现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通过调剂共享等方式配置资产,对会议设施、车辆保障、信息化等通用设施设备,抓好源头建设,初步建立通用设备的共建共享机制。规范资产使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号令)、《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1号)、《葫芦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和规范使用行为作出要求;按照财政部要求,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动态管理。规范资产处置,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批工作的通知》(绥财发〔2020〕34号)等有关规定,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提供有力支撑。明确固定资产内部处置程序,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固定资产处置做到公开个、公平、公正。在资产收益管理环节,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有偿使用审批流程进行严格把控,对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缴入本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完善信息系统,实现资产动态管理。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较好地实现了“财政部门—主管单位—基层单位”的三级纵向业务流程,职责分工明晰,既规范了资产全过程的管理,切实提高了资产管理效率,也建立起了规范化的动态资产数据库,使资产数据更加透明化。
组织业务培训,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填报工作。通过培训,资产管理工作人员更加认识到年报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严格自然资源规划管控。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县积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已形成绥中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一张图”系统的主体功能模块开发完成,部分功能模块已成数据融合。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限额采伐,严格审核林木采伐申请材料,确保林农按照采伐设计进行作业。
狠抓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努力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开展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出让、审批工作。造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强化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优化整合部分县属国有企业,按照“行业相关、产业相近”进行专业化和集约化集中整合,做精做强主责主业,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制定《绥中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方案》,整合搭建水务集团、建交集团、能投集团,提升国资企业在振兴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以实体化、市场化运营为导向,以发展产业为主线,以谋划项目、建设项目为抓手,推动我县国有企业实体化、市场化提质增效发展。
2.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督促各单位完善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晰责任。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要承担起固定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爱护和使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进一步细化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按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需要登记的内容,固定资产登记要做到全面详实。完善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回收处理、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查缺补漏,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使用效率。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和闲置资产调剂共享机制。推动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等入账核算。健全信息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3.多措并举夯实基础,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依托国家标准规范,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依托统一空间规划,强化自然整体保护;依托市场化配置,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依托资源监管体系,促进自然资源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