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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日期:2023-03-07

  

  

各位领导:

  受县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局资产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

  1、总体情况。我县行政区总面积278721.83公顷,根据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如下:耕地面积118.56万亩;园地面积78.30万亩;林地面积143.42万亩;草地面积11.10万亩;湿地面积2.89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33.30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8.67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0.55万亩;其它土地面积1.29万亩。国有土地总面积56.0660万亩,其中:耕地6.0895万亩;园地5.4244万亩;林地12.8465万亩;草地2.0688万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7018万亩;工矿仓储用地2.2382万亩;商服用地0.4711万亩;住宅用地2.4250万亩;交通运输用地4.5670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1806万亩;特殊用地0.6316万亩;其他土地0.4215万亩。

  土地供应情况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53509.6061公顷,其中划拨22270.3902公顷;出让31239.2259公顷,成交价款5.733亿元。

  (二)矿产资源

  1、总体情况。绥中县已发现矿种共17个,分别为:金、银、铜、铅、锌、硫铁矿、磷矿、硅石、长石、萤石、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玄武岩、砖瓦用粘土、矿泉水及地热资源。我县矿产资源以建筑用花岗岩为主,储量极为丰富,可为机制砂石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

  2、规模与储量情况。截止2022年初,我县优势矿产资源储量:金矿242.33万吨,长石矿106.4万吨、花岗岩矿19906万立方米,建筑用砂矿1924万立方米。

  3、矿业权设置及出让情况。2018年省委省政府开展“五矿共治”核减砂石矿山的原因,我县所有砂石采矿权已经于202011月全部关闭,现仅剩5个省、市级发证的甲类采矿权。已有的9个探矿权有8个已经过期,拟定注销7个。2023年,我县拟定设置5个饰面用花岗岩和6个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新设的6个普通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全部为大型矿山,将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施工建设,1年内,全部建成绿色矿山。矿山建成后,将利用我县得天独厚的砂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机制砂石深加工产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将我县全力打造成为机制砂石产业基地。

  (三)海洋资源

  绥中县海岸线长112公里,是京津冀经济圈和辽沈经济圈的结合部,具有可以直接承接“两大圈”双向辐射的先天优势。绥中县区划海域面积 1688 平方公里 辖区内共有无居民海岛13个,面积4901平方米。其中旅游区面积7223公顷;渔业基础设施区70公顷;工业与城镇区2332公顷;养殖区103970公顷;港口航运区8112公顷;保留区4626公顷;自然保护区1210公顷;捕捞区41329公顷。现全县共审批用海183宗,面积28400.3017公顷海域使用金实收金额2447.828852万元,海域使用金征收率达到100%

  (四)森林资源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24.67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53.87%,有林地面积180.3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 397.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44.72%,林木绿化率51.51%,林地中有国家级公益林14.1万亩,省级公益林105万亩,发挥着生态防护主体功能。林业重点区域有三个国有林场,经营林地面积共计8.54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0万亩,国家级森林公园面积4.62万亩。

  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严格自然资源规划管控

  一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已形成绥中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并于202297日上报市自然资源局。202211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函告开始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下一步根据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度及相关要求,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尽快编制绥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自2019年到现在,共编制完成68个村庄规划,有效指导村庄健康发展,建设美丽村庄。

  二是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目前,系统研发工作已完成90%,数据采集融合工作完成30%;整体工作完成总量的85%。“一张图”系统的主体功能模块开发完成,部分功能模块已完成数据融合。

  三是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限额采伐。严格审核林木采伐申请材料,确保林农按照采伐设计进行作业。2022年发放林木采伐许可71个,审批采伐作业面积62.5027公顷,蓄积4881.09立方米。其中:主伐作业面积45.5254公顷,采伐蓄积3742.78立方米。更新采伐作业面积4.5814公顷,采伐蓄积275.4100立方米。低产林改造作业面积2.1284公顷,采伐蓄积109.7300立方米。其它采伐造作业面积10.2648公顷,采伐蓄积753.1700立方米。

  (二)狠抓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一是努力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努力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开展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出让、审批工作。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53宗。挂牌出让地块中工业用地有10 宗,面积25.7公顷,成交金额 5391万元;批而未供土地处置35%的任务已完成。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79.93公顷。

  二是造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给我县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营造林任务1.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1万亩,退化林分修复0.1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截止9月末,我县已经完成2022年造林任务并通过了第三方的检查验收。

  三是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开展后,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已展开,启动绥中县永安堡乡塔子沟河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整条河河岸界址测绘调查工作,利用最新航飞影像作为最新工作底图,结合三调和水利部门河流划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初步已确定塔子沟的权属界线范围,已制定了权属界线协议书,发出了确权登记公告,将于11月底与塔子沟河流经的乡村签定权属界线协议书。

  (三)强化国有自然资源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2021年度闭坑矿山治理任务163.58亩已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2022年度闭坑矿山治理330亩已完成主体工程,明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验收。利用国土调查云,对历史遗留168图斑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自然恢复图斑个数28个面积为413.46亩。完成2022年上半年矿山卫片核查图斑工作,现场核查8个图斑总计46.256亩。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进行生态修复治理,绥中县芷锚湾“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并纳入省级修复规划库中。完成两条高速项目占补平衡指标抵顶265.30公顷,异地交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0公顷,收益3.0260亿元,19个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全部实现占补平衡。

  二是大力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林业执法情况:查处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判定图斑176个,存在涉嫌违法林业地块47个,已完成外业核查47个图斑;海监执法情况:积极落实《海域管理法》,将绥中县海域分成3块,定期巡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的“清理非法占海不力”问题的12处整改任务已完成85%以上;土地执法情况:涉及土地卫片问题整改总宗数229宗,涉及总面积1058.02亩。已整改126宗,未整改103宗。完成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数量6322个,排查总面积 8968.24亩,发现问题总数3680个。涉及土地督察问题整改总宗数154宗,涉及总面积900亩。已销号处理110宗,已纳入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21宗,未整改23宗。落实24处重点废弃砂坑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70%以上,预计2022年底前完成。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存在问题

  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基础管理、保护治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和重视。

  一是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事业机构改革后林业编制极度压缩,特别是重点区域的国有林场与自然保护区法人资格仍无法明确,致使林业工作发展滞阻。二是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突出。加强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违法破坏自然资源案件屡有发生,暴露出宣传力度不够、执法不严的问题。三是生态修复工作亟待统筹。生态修复相关机制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涉及多个部门多项工作,政策配套需进一步完善,人员保障上需加大力度,急需整合行业资源和行业力量。四是是养殖用海审批区域与渔民捕捞活动区域矛盾日益增加,如何解决渔民转产问题成为焦点。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依托国家标准规范,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重点推进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江河湖泊等水流、湿地、草原、海域、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全县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建立健全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宣传,让老百姓认识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响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国家号召的重大举措,提高主动配合做好国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自觉性。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权属界线协议的鉴定工作,维护稳定。

  (二)依托统一空间规划,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

  根据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度及相关要求,继续完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尽快编制绥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尽快完成绥中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和硬件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尽快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三)依托市场化配置,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

  探索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扩大竞争性出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总量和强度控制,更好发挥政府管控作用。继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按时完成自然资源厅制定的我县消化处置目标任务;完成绥中县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编制及验收工作;开展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出让、租赁审批审核工作;开展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估价报告初审工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流转顺畅、交易安全、利用高效。

  (四)依托资源监管体系,促进自然资源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整治自然资源系统行业乱象的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筑牢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同时完善各项管理措施,不断拓宽、拓深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知识层面;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加大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活动的力度,确保林业和谐稳定发展;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完成对辖区内海域的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不遗余力,重拳出击,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发挥土地网格化监管体系,对新增违法要“零容忍”,SGZ桑植县国土资源局SGZ桑植县国土资源局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同时对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以及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努力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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