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
根据《中共绥中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有关规定,形成《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
2021年,绥中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1,081.6万元,负债总额31,066.7万元,所有者权益20,014.9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0%。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1年,绥中县行政事业性资产497,622.53万元,较上年增长16.29%;负债总额123,560.78万元,较上年增长3.64%:净资产374,061.75万元,较上年增长21.17%。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59,481.33万元,占32.0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338,141.2万元,占67.95%。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2021年,全县国有土地总面积56.066万亩,其中:耕地6.0895万亩;园地5.4244万亩;林地12.8465万亩;草地2.0688万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7018万亩;工矿仓储用地2.2382万亩;商服用地0.4711万亩;住宅用地2.42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4.567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1806万亩;特殊用地0.6316万亩;其他土地0.4215万亩。区划海域面积1688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无居民海岛13个,面积4901平方米。
二、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
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一是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常态化,2020年底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首批移交工作全面完成,年初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对25个乡镇及2个农场社区退管接收工作进行了指导,确保了我县退管工作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成效。转发了市退管办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入常态化》。二是贯彻落实全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年初我县研究制定并印发了《绥中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并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加速落实。加速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2021年7月初,完成了我县食品公司的处置工作,年底前完成绥中县食盐经销处的处置工作。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
促进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编制“十四五”全县国资系统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十四五”全县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纲要,引领企业聚集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推动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格局。重点做好县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11月初我县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推进县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年底与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签订了移交协议。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进一步加强和现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面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根据绥中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各单位各司其职,研究细化落实各种管理措施。一是研究制定绥中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印发了《绥中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绥中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相关文件。二是组织全县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2021年4月份县政府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全县所有行政事业性单位都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三是组织各单位进行资产管理方面的培训工作。2021年6月县财政局组织了50家单位在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了财政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视频培训。并要求未参加培训的单位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中进行学习,熟悉和掌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条例》中规定执行。四是对县直单位和乡镇进行督促检查。2021年3月下旬和4月上旬,县政府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县直行政事业性单位和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当场发现问题当场指出,要求各单位立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绥中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作用。继续强化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信息系统的使用,保证数据的及时准确更新。加大与相关数据平台的对接,逐步从纸质审批过渡到网络审批。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数据,分部门、系统定量分析资产存量情况,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转变理念,完善措施,推动处置资产的协调发展。转变存量资产管理工作理念,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市场经营相结合的手段盘活存量资产。运用无偿调拨、置换、转让、整合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资产的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单位的资产处置行为。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严格自然资源规划管控。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县积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已形成绥中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一张图”系统的主体功能模块开发完成,部分功能模块已成数据融合。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限额采伐,严格审核林木采伐申请材料,确保林农按照采伐设计进行作业。
狠抓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努力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开展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出让、审批工作。造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强化国有自然资管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贯彻落实《绥中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提升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2.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使用效率。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和闲置资产调剂共享机制。推动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等入账核算。健全信息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3.多措并举夯实基础,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依托国家标准规范,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依托统一空间规划,强化自然整体保护;依托市场化配置,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依托资源监管体系,促进自然资源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