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2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绥中县202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尊敬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绥中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根据《绥中县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绥中县2020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国有企业总体情况
截止2020年末,全县共有纳入国有企业报表体系的国有企业8家,分别是:辽宁绥中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绥中县军粮供应站、绥中县荒地粮库有限公司、绥中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绥中县通达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绥中县瑞通运输有限公司、绥中县自来水公司,绥中县大风口水库管理处。其中:绥中县自来水公司、绥中县大风口管理处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截止2020年末,全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1649.50万元,负债总额22912.50万元,所有者权益18737.00万元,资产负债率55.01%(详见2020年全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营业收入5427.78万元,利润总额-226.41万元。
(一)国有企业资产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止2020年末,纳入国有企业报表体系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1649.50万元,较2019年减少1317.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来水公司减少252.80万元,通达交通运输集团减少538.04万元,辽宁绥中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减少558.84万元。
截止2020年末,纳入国有企业报表体系的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18736.98万元,较2019年增加1130.2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辽宁绥中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增加1351.19万元。
(二)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和利润总额情况
截止2020年末,纳入国有企业报表体系的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5427.77万元,较2019年减少825.74万元。截止2020年末,纳入国有企业报表体系的国有企业利润总额-226.41万元,较2019年减少112.77万元。
二、国有企业运营情况
我县国有企业均为小型企业,体量小,竞争力不足,绝大多数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辽宁绥中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绥中县军粮供应站、绥中县荒地粮库有限公司这3家是谷物仓储及粮油零售的企业,主营定购粮、议购粮,为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拨提供保障。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地方储备粮油轮换销售收入、商品豆油的销售收入及差价补贴。营业收入为2089万元,营业成本为2582.20万元。粮食企业较上年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销售单价上调,销售额上升。
绥中县通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绥中县瑞通运输有限公司这2家为运输企业,主要经营公路旅客运输及县内公交运输业。主营业务收入为公路旅客运输,主营业务收入716万元,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火车及私家车增多的影响客流量明显下降。
绥中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主营图书批发、零售,近几年受电商和网络阅读的冲击营业额锐减,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44.28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48.1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绥中县自来水公司2020年供水营业收入1267万元,建筑业营业收入348万元。和以前年度比,水费收入和售水量都有所增加,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绥中县大风口水库管理处主营业务收入781.47万元,营业处收入20.66万元,由于投入成本高,近年来一直亏损。
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二是建立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逐步完善。三是出台了《绥中县县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使国有企业经营投资有章可循。四是开展了国有企业资本布局和产业链调查工作。
(二)各项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省市考核指标任务
一是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完成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我县“僵尸企业”、“ 壳企业”的处置工作。截止2020年末,我县五家 “僵尸”企业完成处置3家,还剩两家。2021年7月绥中县食品公司也已经完成处置工作,另一家绥中县食盐经销处正在进行收尾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处置完毕。9家“壳企业”已注销7家,还有2家未注销。一家是绥中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该公司和绥中县水利工程服务站实为一家单位,人员为事业人员,暂时无法注销。一家是绥中县粮食资产经营中心,主管部门发改局正在组织资产清查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争取今年年底注销。二是圆满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退管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退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制定了《绥中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绥委办发〔2020〕6号)和《绥中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绥国退管〔2020〕1号)。为我县的退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文件依据。截止2020年底各国有企业、人社局、组织部、档案局、民政局、政法委、各乡镇和村(社区)等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完成了县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核查认定和社会化管理社会稳定评估工作;完成了移交我县退休人员档案数字化整理、档案及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绥中县人民政府共与42家国有企业签订移交接收协议,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7402人,人事档案1768卷,党员1123人。绥中县退管办与25个乡(镇)人民政府及两个农场社区签订了退管移交协议,并将退休人员移交给乡(镇)及两个农场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到村或社区。
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经营能力有待提升,造血功能不足
当前县属国有企业虽立足自身主营业务,力图扩展多元化业务板块,但存在企业之间业务板块交叉重叠,资源分散的现象。经营性资产较少,缺乏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作为支撑,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偿债压力大。
(二)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监管效能需要提升
当前我县县属国有企业还未实现统一监管,与中央和省市政府要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国资监管的边界尚不够清晰,企业自主经营权需进一步提升。
五、下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举措
(一)推动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
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进一步厘清国资监管机构与所监管企业权责边界,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并动态优化调整。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力争2021年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国资监管机构集中统一监管。
(二)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结合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我县实施方案(此方案现2021年上半年已印发)。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探索推进县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与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
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制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健全完善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管理事项清单,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更加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