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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调整居民管道燃气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绥发改发〔2026〕6号

来源:发改局   日期:2026-01-22

绥中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绥中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辽宁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要认真查缺补漏,制定、细化有关优惠政策,确保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获得优惠的要求,现将我县居民管道燃气价格优惠政策调整如下: 

  低保家庭和特困户供养人员每户每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以内的每立方米在3.50元基础上优惠0.20元,为每立方米3.30元,超出基础气量部分不再优惠。 

  执行时间:自2026126执行。   

  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绥中县民政局 

  2026122 

    

    

    

    

责任编辑:明承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