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3日至12月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落实,切实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2月28日反馈会后,卫健局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组织起草了反馈新闻稿,经市委第五巡察组审核后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布。2025年3月4日局党组印发《关于印发〈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及有关领导讲话材料的通知》,将中共葫芦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市委巡察办领导同志在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及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发言下发至所属党委及支部。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局党组(扩大)会暨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局党组(扩大)会暨卫健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着重学习了市委书记在听取本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市纪委书记代表市委对本轮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安排,准确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要求,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把握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标准要求。经过周密组织,精心准备,在认真做好各项会前工作的基础上,3月14日召开卫健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受市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委托县纪委第五派驻组、受市委组织部委托绥中县委组织部分别派人列席了会议。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检视剖析原因,主动认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锤炼,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强化领导,细化分工,夯实责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机关各涉改科室负责人、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妇幼保健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卫生院院长组成。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督促指导整改工作落实;各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作为靠前指挥,抓严抓实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形成了整改工作合力;各牵头科室、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原因、仔细查找症结、压实整改措施。局党组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葫芦岛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照时间节点严格抓好整改各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局整改领导小组及时调度整改进展,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让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可操作、见实效,与上级组织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时刻保持沟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理清思路、明确重点、解决难点,把巡察反馈问题一个一个落实到位、解决到位。三是靶向发力,标本兼治,厚植根基。局党组严格贯彻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层面与贯彻落实层面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在着力解决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的同时,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严格执行,通过整改落实,局党组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得到进一步增强,发展思路得到进一步理清,工作短板得到进一步补齐、工作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带领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在带头落实整改的同时,把整改任务责任传导给班子成员,传导给下级党组织、机关各科室及下级单位负责人,凝心聚力、合力攻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准政治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领导责任。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带领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凝心聚力,全力攻坚。2月28日安排专人起草了反馈新闻稿,亲自把关审核,带领班子成员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市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和市纪委书记代表市委对本轮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安排,准确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要求,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标准要求。二是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挖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5年3月14日上午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班子及个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思想发力不够;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禁不绝;党的领导弱化,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巡察整改不彻底,成果运用效果不佳”等四个方面,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党性分析,并明确了整改措施及下步努力方向。围绕主题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后,党组书记敢于直面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在其带领下,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以上率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始终保持政治上的警醒与坚定,认真反思,主动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集中整改以来,召开5次党组会暨巡察整改工作会议,2次卫健系统大会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多次听取整改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了整改措施的落实。对能够立刻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稳固提高,对个别问题因特别状况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作出具体的说明,并积极创造条件,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对问题整改实效强化督导,对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和人员进行严厉批评,以高压态势强化整改措施见实见效。在其大力推动下,整改成果已初见成效。
截至9月5日,巡察反馈的4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正在整改10个,整改完成率75.61%,共组织培训1505人次,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82人(其中,通报批评党员干部17人;提醒谈话65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20347.5元。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完成情况
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将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41个具体问题;90个具体表现,制定了254条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思想发力不够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存在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一是卫健局党组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来辽宁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关于中医药事业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研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发展中医工作若干措施》,指导乡镇卫生院规范中医馆建设;按照《县医院医技人员下沉帮扶实施方案》,县医院多次召开基层医务人员知识技能提升培训,涉及常见病和多发病及健康体检检验等内容,共培训905人次。通过对基层医疗机构帮扶、指导与培训,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三是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查找问题,已建立台账,逐条完善。四是截至目前我县共6家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对未达到基本标准的17家乡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指导,现有12家已完成系统上报工作,争取年底前所有乡镇卫生院达标。五是督促各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绥中县县域巡回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作用,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六是落实《绥中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上下级转诊制度》文件精神,畅通医共体内上下转诊机制,对县医院康复期患者,按照转诊流程转诊到卫生院进行康复治疗。七是23家卫生院已经根据自身条件制定整改方案,县卫健局将根据时间节点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的机构进行约谈。
(2)城乡医疗资源布局不均衡。
一是对全县村卫生室资源分布进行统计,对已经达标或超标的村卫生室只减不增,随着村医退休自然减员。二是对村卫生室进行现场审核,目前已完成6个乡镇91家村卫生室的现场审核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率达到100%。三是按照《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永安堡乡大甸子村为乡镇卫生院所在村,其余5个空白村,均已增设村卫生室。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能力的通知》,组织开展“基层医务人员急救能力培训班”,制定常用急救设备和药品目录,要求各卫生院按照目录全部配备,并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急救演练。五是在县级120急救中心的基础上增设绥中县第二医院等4个急救站点,人员、车辆、设备、药品等配置与县医院120急救中心同步,逐步完善农村急救体系。
(3)中医建设服务体系乏力。
一是卫健局印发了《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发展中医工作若干措施》,确定了绥中县中医体系“短期、中期、长期”建设规划。二是卫健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绥中县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县中医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制定了《绥中县中医医院运营方案》,县中医医院已于8月15日运营。同时,为了保障县中医医院的高质量发展,县中医院人才引进工作已经纳入到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三是制定了《绥中县中医人才培训计划2025版》,2025年5月15日在县医院组织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累计培训245人次。建立了长期培养计划。四是对全县24家中医馆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各卫生院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9至10月份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巡查工作,重点巡查中医馆建设内容。
(4)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是已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收官阶段重点任务攻坚工作的通知》,对重点攻坚任务指标定期调度,明确完成时限与责任科室,确保按时完成。二是局党组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重大文件制定、起草、印发、执行等知识,并学以致用。三是已制定《收发文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确保严格执行发文程序。四是已制定下发《关于部分调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指标参数的通知》,适度调整相关任务指标,确保按时完成。五是已制定《工作方案编制规范》,并组织学习,确保工作方案制定有章可循。
2、全周期健康服务水平不高
(5)医疗综合服务能力不强。
一是强化人才培养。县医院选送优秀骨干医生前往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等多家医院,学习神经内科介入、心内科介入、宫腔镜及肿瘤相关疾病等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二是深化医联体合作。县医院与辽宁省人民医院、中国医大附属四院等多家兄弟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县域内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技术支持。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县医院新开设风湿免疫血液科门诊及病房,开展骨髓涂片检查、细胞形态分析等多项先进检查项目,填补在该领域的空白。四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国公立三级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县医院按照整改方案,每月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通过现场检查、数据统计与分析等方式,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督促。通过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地实施,经医院自评,目前全国公立医院考核涉及的各项指标均有提高。五是县医院通过医联体合作,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开展四级及微创手术治疗。质控科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审标准,对手术代码、微创手术代码和四级手术代码进行更新,实现科室监管数据与国考平台数据同质化、标准化。六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县医院医务科、质控办、病案质控科等密切配合,规范从医生填写病案首页到信息系统上报首页全流程,同时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每日对运行病志和终末病志进行严格把控审核,发现不合格病志及时反馈、整改,保证病历质量。七是加强病历书写培训,不断提高病历质量。强化对病历书写规范和疾病编码的学习,规范病历书写,提高疾病编码的准确率和主诊断的正确率。八是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医院知名度。县医院与医联体帮扶医院紧密合作,依托上级医院平台,持续引进和培训高端人才,提升四级手术和微创手术治疗的能力。加大投入,支持学科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研究;加强学科带头人培养和选拔,充分发挥引领作用。院领导亲自带领心内科、骨科、风湿免疫血液科等科室主任及优秀医护人员,到各乡镇开展巡诊、授课及健康促进等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医院的知明度。
(6)儿童健康关注不够。
一是成立了“绥中县疾控中心2022年、2023 年预防接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绥中县疾控中心2022年、2023年预防接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工作方案》。二是通过对接种门诊疫苗储存设备、疫苗管理等情况的调查,已于3月20日确定了各接种门诊冷藏设备及温度监测设备、核签仪、冷藏包等需求数量。三是积极向县财政争取项目资金,卫健局已向县政府申请了县疾控中心2022至2023年度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四是制定《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分两次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免疫规划接种门诊工作人员179人次进行了预防接种业务培训,同时对查漏补种工作再布置,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及目标。组织疾控中心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督导,现场查找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五是会同教育局《转发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在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3月下旬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密切配合,集中对适龄儿童进行接种证查验,对发现的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由学校督促漏种儿童家长及时补种。六是各接种单位规范建立工作台账,规范接种禁忌评估,减少不必要的延迟接种与漏种,各接种门诊通过延长接种时间、休息日开诊、密集时间段增加接种台等方式,做到随来随接,为受种儿童接种提供便利条件,逐步提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七是自3月25日开始,县疾控中心及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通过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儿童家长群等发布(转发)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各接种门诊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开展宣传。围绕4.25宣传日“打疫苗 防疾病 保健康”这一主题,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科普宣传,进一步提高家长对儿童预防接种的认识。将接种情况上报到县政府主管领导,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在县政府综合工作群下发工作提醒,发动各乡镇政府及教育局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推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工作。八是会同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25年绥中县儿童口腔健康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设立绥中县儿童口腔健康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并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要求儿童口腔定点服务机构规范操作。九是经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对儿童口腔定点服务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参训医生进行考核。十是通过多种方式,发布《关爱儿童口腔健康,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高儿童家长对儿童口腔健康的认知度。十一是新增2家儿童口腔定点服务机构并通过市级专家验收,目前共有3家儿童口腔定点服务机构。经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对2024年儿童窝沟封闭项目进行质量复核,儿童窝沟封闭质量复核率为90.26%,2024年抽检合格率达标。
(7)母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
一是为提升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能力,绥中县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儿科医生,采购高频呼吸机1台、新生儿转运暖箱1台。儿科在每周五开展新生儿常见疾病科普与抢救演练工作。县医院与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建立紧密联系,开通危重型新生儿转院抢救绿色通道。二是御龙医院自3月15日起筹建产科,已聘任5名专技人员,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采购正在推进中。民生医院现有产科医生4名,助产技术人员5名,待迁入新院区后即可开展产科服务。三是绥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孕产妇三级管理制度,对未定期产检孕妇电话随访并答疑;建立产前筛查中心,联合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提升筛查便捷性与筛查率;督导检查各乡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已下达整改意见23份。 加大培训力度,2025年4月11日组织全县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目前,绥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提及论证已通过,项目建议书已获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已列入“十五五”规划(草案)。
(8)职业健康及重大疾病防护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根据省卫健委要求,县疾控中心已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确认工作,并上报了自评报告,为建设我县职业病监测实验室做好前期准备。二是对市疾控中心划拨县疾控中心的20台采样设备进行调试,为市卫健委组织的工作场所职业病监测现场采样培训做好了准备。县疾控中心选派业务骨干继续参加省卫健委组织的职业病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强现场采样、实验室操作等技能学习。三是县财政已拨付县疾控中心2024年职业病监测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开展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监测工作。目前,疾控中心正在建立重点行业监测对象台账,同时调查其职业病防治情况及重点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力做好我县工作场所职业病监测工作。四是通过采取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指导督导、定期查缺补漏、医疗机构定期自查等系列措施的有效实施,截止2024年年底,我县共上报肿瘤新发病例1429例,已达到200/10万的标准。
3、行业监管缺失。
(9)监管不严不实。
一是县卫健局联合医保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绥中县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绥中县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截至目前,在日常检查中共发现“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等问题共49个。县医院针对存在过度诊疗行为的重点科室及相关负责人共33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根据县纪委移交的线索,已给予7人记过处分,给予5人警告处分,批评教育18人。二是县医院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保政策专题培训,由县医院医保监管科主任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三是县医院成立了医保基金监管科,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同时,完善了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医保基金监管流程、医保基金使用动态监管方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了医保基金使用动态监管系统,有效避免了医保基金的浪费和不合理使用,保障了医院收费的准确性、合理性。四是对存在死亡人员“被体检”问题的网户乡卫生院等15家医疗机构及17名时任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应年份的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共51466元,已经全部追缴完毕。五是印发了《绥中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均已制定了本单位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并设立了居民健康档案室,档案集中管理。定期与相关部门沟通,调取死亡人员信息,与公共卫生系统内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后及时结束管理。
(10)监管存在盲区。
一是对13家乡镇卫生院下达监督意见书,督促其办理《放射诊疗许可》。二是组织学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从业人员相关知识,督促放射诊疗操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待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三是要求卫生院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于未取得医学检验资质的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性。要求乡镇卫生院完善相关人员资质。四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静脉输液及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核准工作的通知》,邀请县医院药学部主任开展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及抗菌药物输注相关知识视频培训”,累计634人参训。组织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考试,考试合格599人,为558家诊所、村卫生室核发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资格审核表。五是对诊所、村卫生室急救药品、急救设备配备和输液观察室设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合格的,进行核准和备案。六是对城区内村卫生室、诊所抗菌药分级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村卫生室、诊所15家,对存在问题的4家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11)执法卷宗管理不善。
一是2025年3月17日成立了绥中县疾控中心2018年至2020年卷宗丢失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面谈核实相关人员5人,捋清了档案保管情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查明原因,责任到人。二是制定了《绥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卷宗档案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3月13日实行,明确专人负责卷宗的收集与档案保管,全部编号登记上架,已实现专人专管。三是已制定《档案管理借阅审批表》,借阅档案人员填写审批表并由中心主任及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对档案进行借阅。四是已完成对2025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卷宗的全面检查。
4、营商环境建设用心不足。
(12)行政审批程序倒置。
一是优化服务流程。将19项行政审批业务全部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实现了“一窗通办、应进必进”。所有审批事项只需在综合窗口一次性提交材料,由审批科负责流转,杜绝了“群众两头跑”和“体外循环”问题。二是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各业务科室常态化学习30项法定依据,通过熟练掌握政务服务网数据库提升专业水平。
(13)破坏公平竞争问题突出。
一是已下发通知由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187家村卫生室是否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核实,并与185家村卫生室签订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书,对2家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村卫生室已予以注销。二是对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2家村卫生室有检验设备但未开展医学检验,发现3家村卫生室牌匾或明显处带有诊所字样,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现已整改完成。三是逐步对参与校验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目前城区内医疗机构已基本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年底前完成所有医疗机构的现场审核。四是加强业务学习,业务科室加强学习审批事项法定依据,熟练掌握相关法规,通过学习业务人员能力明显提高。五是积极开展整改。针对诊所备案中存在问题的15家机构集中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六是严格审批流程。严格落实《绥中县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简化办事流程,实施一窗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14)以罚代管现象严重。
一是县疾控中心组织监督员进行集中授课,加强基础执法知识和执法规范的系统学习。二是修订了《绥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执法标准化流程》,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杜绝了“事后不留痕”与“事后监管缺失”问题。三是于4月16日召开县疾控中心“以罚代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全体监督员参加会议。中心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中心副主任分别做了讲话,会上对2018年“以罚代管”情况进行了回顾,观看了2部“以罚代管”警示视频,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警示。四是在执法过程中广泛宣传2025年1月20日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97号)。五是制定了《绥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回头看”制度》,已于3月24日起施行,要求监督员必需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六是利用卫生监督执法终端数据信息开展内部检查,及时发现短板漏洞并立即改正。七是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12名监督员对2024年下达过整改通知的259家公共场所进行全面复查,已于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2024年“回头看”工作,共259家,其中50家已关停,209家整改完毕。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编印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内法规专题学习资料汇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下同)工作重要讲话,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第一议题内容,通过集中与自学相结合,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研究卫健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专题研究机制,明确了“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成员(含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建立定期研究机制,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纳入年度需要专题研究《绥中县卫健局党组议事规则》事项范围,每年至少1次。
(二)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禁不绝
1、“两个责任”压的不实
(16)主体责任落而不实
一是编印了《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内法规专题学习资料汇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与自学相结合,提高思想认识。4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召开专题会议,修订完善了《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建立定期研究工作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绥中县卫健局党组议事规则》专题研究的事项范围,每半年1次。四是3月19日,召开了卫健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对2018年以来绥中县卫健系统被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了通报,同时对系统内党员职工多起饮酒及醉酒驾驶典型违纪违规案例通报,以案促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7)“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一是编印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内法规专题学习资料汇编》,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与自学相结合,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认真开展提醒谈话。3月28日,市委巡察反馈后,班子成员根据巡察反馈所涉及的问题,先后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域部门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共计7人。三是制定了绥中县卫生健康局“第一形态”谈话制度和经常性提醒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类型及适合情形、谈话方式和组织实施办法,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实现了提醒谈话常态化、制度化。四是新修订的《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卫生健康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将“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纳入“重大事项决策”范围。
(18)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一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提前邀请驻局纪检组参会并做好参会记录。市委巡察反馈后,卫健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次,均邀请驻局纪检组组长参加。二是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医药领域反腐警示教育会议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共162人次参加。三是编印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内法规专题学习资料汇编》,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成员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提高了思想认识。四是开展谈话提醒活动。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班子成员先后与基层党组织或局属单位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等进行提醒谈话25人,起到了警示警醒作用。五是制定了绥中县卫生健康局“第一形态”谈话制度和经常性提醒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类型及适合情形、谈话方式和组织实施办法,并在日常工作中予以落实。
2、廉政风险突出
(19)“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已经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细则,明确主要领导不得分管财务、采购、工程、人事。二是提升合规意识与能力,严格按规定履行采购流程,已经推行“采管分离”。业务科室提出需求,规划信息科负责编制采购计划、组织招标;财务科监督预算,形成了相互制约机制。三是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及时公开采购信息,包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要求、评审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四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整改工作小组,由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及办公室成员组成,并于4月15日召开了小组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一把手签字问题,对采购询价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由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五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了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及与财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六是健全和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报销流程,明确报销单据必须附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多环节的签字审核意见,且需提供相关合同、发票、验收单等完整佐证材料。
(20)债务风险隐患较大。
一是修订完善了绥中县卫生健康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追责问责措施。严格执行新设投资项目必须经论证和局党组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分级审批制度。二是认真分析研判债务风险隐患。各医疗机构的债务主要为:医疗设备、药品、卫生材料采购及乡镇卫生院回收款等。各单位已建立了债务台账。三是6月20日卫健局对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等50余人开展了债务风险认知培训与政策解读,将常态化开展。县医院制定了债务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每年聘请第三方开展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明确贷款期限及账款账龄,严格按照偿还计划按期偿还,无逾期债务。
(21)内控制度不健全。
一是已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实行“采购-验收-付款”三岗分离,每日登记《食堂物资进出库台账》,每月公示收支明细。待食堂运营后,严格执行。二是目前我局已经严格按照“葫芦岛市公务车APP”规范的流程管理机关公务用车,实现“申请-审批-执行”全流程线上操作,全程透明。三是县医院针对120急救车加油问题,由院党委对主管院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主管院长分别对120急救科室负责人及车队队长进行了约谈。同时,县医院完善了相关台账、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四是完善120急救车辆管理制度,共制定4条制度、5条职责,进一步规范了急救车辆使用流程,提高急救车辆的使用率。五是运用先进的网络平台调派车辆,提高派车科学性,派车任务记录由录音、电脑、纸质三种方式组成,调度员准确规范做好记录,出诊返回后的派车单由专人管理及时归档保存。六是县医院对 2018年至2023年期间公务接待费用进行了核查,进一步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完善了审批流程,确保每一笔接待费用都能做到有据可查、合理合规。七是县医院院长对主管院长已进行提醒谈话,主管院长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确保接待费支出均有明确的事由和审批记录。八是县医院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审批流程和报销要求。
(22)项目资金管理混乱。
一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升,对会计科目记账错误现象已进行了更正。二是截至目前,通过自查未发现因技术性失误导致的相关问题。三是县医院已申请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基层人才培养结余款上缴县财政。四是县医院党委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其在资金管理工作中的重要责任,要求其务必严格把关每一项资金的使用流程,避免资金管理混乱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制定《绥中县医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针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对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确保医院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透明。六是县疾控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绥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参照专项业务实施方案执行,专款专用,并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账进行日常管理。七是疾控中心不定期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八是加强资金监管,依据疾控中心监督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及监督,将内控与业务结合。月末及时向中心主管领导汇报业务工作,并接受领导的随机抽查。提升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资金安全性与合规性显著提升。九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安排财务人员查明了中心使用残疾人康复服务资金情况,其中不合规使用的3.6万元已全部收回。十是完善了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内容,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3)违规发放津补贴。
一是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组织小组成员、财务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将涉及追缴资金人员按名单分组,责任到人,在职人员从每月工资中代扣或自行缴款到单位账户,离职人员联系其本人或家属自行缴款到单位账户或交款到单位财务室,再由出纳员存入单位账户,目前已扣缴资金2万元,收回资金 0.51万元,合计2.51万元。三是健全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特别强调了有关奖励性工资的发放规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24)审核把关不严格。
一是2018年以来,局机关缺少必要凭证违规报销各项支出9笔,涉及金额1.84万元,通过核查相关报销凭证,涉及超标准报销金额920元,涉及缺少会议文件报销金额12429.5元,涉及公务接待费5060元。截至目前,已退回超标准报销920元,无文件报销差旅费12429.5 元,已补交出差会议文件5份,已退回资金 6861.5元。二是对以往年度缺少文件报销的经办人及财务科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坚决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强调对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批流程管理,确保接待费支出均有明确的事由和审批记录。三是修订机关差旅费报销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细化到岗,确保执行到位。四是县医院已与县总工会协商补缴方式。五是局机关往来账的117笔业务中有20笔技术性差错已调账处理,其余已通过查询以前年度明细账追溯原因。六是3处单方挂账,金额241.5万元。其中2处涉及金额221.52万元,通过溯源核查为技术性差错,已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1处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25)防疫资金管理混乱。
一是已查明设备闲置和药品失效的原因。涉及的设备及药品主要为救治新冠病毒感染者而采购,由于当时我县无定点救治医院,新冠患者全部在其他地区治疗,故一直未下发,只做为应急救治储备。二是2025年1月17日,已将价值326.85万元设备发放给县医院。三是县疾控中心将严格执行《绥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做好储备物资的管理与发放工作。四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规则执行相关工作。五是经核实,2020年7月30日,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向县政府提出资金申请《关于隔离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的请示》,县政府领导要求县财政提出意见,县财政局关于《卫健局隔离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的请示》的反馈建议,建议建立隔离点费用月结算制度。每月初,由县卫健局对各隔离点上月发生的费用进行严格审核,扣除上月集中隔离人员缴纳的食宿费用后,确定上月应由政府负责补贴的费用金额,向县政府提出资金申请,履行政府审批程序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六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隔离点费用由隔离点工作人员进行收缴,将集中隔离人员缴纳的食宿费用上缴县卫健局财务科入账,财务科按照隔离点实际费用拨付列支。七是2022年我县疫情暴发期间,紧急增开40余家隔离酒店,隔离酒店三区两通道设置合格后,进驻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合格后,被隔离人员入住隔离酒店,因此导致用餐协议日期晚于隔离酒店租赁日期。八是已联系3家酒店补开本企业发票。九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疫情期间相关政策文件及会议纪要。十是由于2022年新冠病毒肆虐,疫情防控形势全年均处于紧张状态。导致资金拨付时未及时提供发票,我局积极整改,第一时间联系隔离酒店要求补开发票,目前已补开发票5笔。十一是塔山卫生院已补开正式发票27.4万元,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十二是通过学习制度规范,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保证今后工作中支出凭证完整合规。
(26)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
一是已开展《政府采购法》《机关内部控制规范》等法规培训,相关科室通过学习,增强了法规意识,提升工作能力。二是经核实25.74万元支出分别如下,2022年“0208”突发疫情时,紧急制作疫情防控宣传栏合计费用3.722万元、购买隔离点无线门磁合计费用2.292万元、因突发疫情,全县居民居家隔离,通过应急绿色通道采购。2017年应急物资采购12.1万元、2018年应急物资采购9.426万元,经询问经办人,当时已履行询价手续。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通过集体讨论、用会议形式做出决定,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县医院对招标采购相关人员进行了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了招标采购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签订12份廉洁承诺书。五是对28份未盖章的合同进行补签字、盖章。同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每年十二月底与继续合作的公司发函,要求在次年一月十日前签订购销合同与廉洁协议。超期不签订合同的公司暂停与其合作。六是对四次招标采购资料及流程进行审核,详细梳理了每一次招标采购的流程细节,包括招标公告发布、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各个环节,调查三家供应商的关联性。经查,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院党委对主管院长进行了严肃的约谈,明确强调采购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要求务必强化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七是开展采购合规培训,参与培训的人员覆盖医院各个涉及采购工作的部门,培训对《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进行深入解读,提升大家对依法采购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加大了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力度,定期对采购项目进行审计检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7)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已核查相关账目,清点资产实物。二是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已将37笔固定资产补记固定资产244.93万元。三是组织人员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相关工作人员财务规范认知得到了提升。四是县医院建立了包括总库台账、科室二级库台账和外借台账在内的三级台账制度,确保每一项药品耗材的来源、去向、数量等信息均有据可查。对《绥中县县医院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绥中县医院药品外借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了管理职责、操作流程和违规处罚等内容,为药品耗材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组织药械科、药局等相关工作人员对修订后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深入学习,提高了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行力。五是为确保药品出入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医院实行了出入库“双人审核”制度,实施药械科重点轮岗制,通过定期轮岗,增强了药剂科重点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进一步提升了药品耗材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六是补办外借药品审批手续,加强责任追究,逐一核查外借药品,针对前期存在的未履行手续外借的药品,医院逐一进行了核查,追回药品并补办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了药品外借的规范性。主管院长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强化了责任意识,有效防止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4、项目管理挂空挡。
(28)重大决策不严谨。
一是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通过动态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二是已经向相关部门申请启动验收程序,目前正在推进测绘工作,待测绘工作完成后进行验收。三是对个别卫生院院长进行了约谈,明确项目立项、建设、验收、运营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监管要求,确保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四是已排查65家标准化村卫生室闲置的原因,并建立问题台账。五是对照问题台账进行整改,截至目前21家完成整改,已由乡镇卫生院安排村医入驻并开展业务;44家正在积极与乡镇、村沟通,解决房屋及基本配套设施问题后,及时安排村医入驻并开展业务。
(29)项目管理不严格。
一是局党组于5月22日对原中医院院长进行了“谈话提醒”。同时,要求县中医院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流程,确保今后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再签订正式合同,杜绝“先签合同后发中标通知书”的违规行为。二是对招投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放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杜绝程序倒置或违规操作。三是已经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的专项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熟悉并严格遵守招投标程序。四是县中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已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培训,同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五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健全相应制度对已签订的合同逐一进行审查,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党的领导弱化,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
1、班子建设存在短板。
(30)党组议事决策职能发挥不充分。
一是修定并印发《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可指定与议题相关的科室或单位负责人(注:可做为汇报人)等列席会议”、“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明确了“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三重一大”事项)”和“重要文件”范畴。今年以来,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落实新修订的《党组议事规则》,已严格执行签字制度。三是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卫健局党组立即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党组书记首先就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特别是市委书记点人点事指出的“县医院医疗综合服务能力不强、局党组议事决策职能发挥不充分,未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两个问题,做了深刻的自我检讨,班子成员分别谈了思想认识,并做了自我检讨。同时,局党组责成机关党办编辑整理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内法规专题学习资料汇编,党组成员(含非党班子成员)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四是严格《卫生健康局党组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要文件印发前均经过党组会议讨论。
(3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敷衍了事。
一是编印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内法规专题学习资料汇编》,将《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成员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新修订的《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议题”是首要学习和必学内容(注:特殊情况除外)。三是年初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37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记录详细记录了学习内容、领学人及党组书记学习要求,记录由党组书记签字确认。
(3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一是卫健局党组在民主生活会筹备阶段认真学习了中央及省、市、县民主生活会有关文件,研究民主生活会筹备工作。2月20日,卫健局党组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会”,集中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辽宁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班子成员结合本人分管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二是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局党组通过征求意见函、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主动向各乡镇、各部门和本系统各级党组织(单位)征求意见,倾听不同层面和领域的意见,经原汁原味梳理汇总后,共有五类8条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全部认领。三是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之间共20人,围绕民主生活主题和工作实际开展了谈心谈话,达到了凝聚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四是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编印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内法规专题学习资料汇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重要论述与党章党规中相关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五是3月14日,卫健局党组召开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督导组、县委组织部和县纪检派驻组相关领导列席。会上,班子成员互相批评能够保持“辣味”,一针见血,直指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33)对调查研究重视不够。
一是补齐调研短板,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落实“一人一题”调研机制,班子成员聚焦分管领域的业务难点、群众堵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截至目前,形成4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二是已制定《领导班子调研工作制度》,明确“每人每年至少牵头1个课题”等硬性指标,确保调研工作走深走实。
2、支部标准化建设不到位
(34)换届选举不严肃。
一是编印了《基层党组织党内法规学习汇编》,要求基层党务工作者加强学习并熟练掌握换届选举业务常识。3月19日,机关党委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机关党委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和第三联合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党办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基层党委和局属各支部日常换届指导工作,建立了换届选举台账,做到换届前及时提醒,换届中认真指导,换届后及时批复,材料按要求存档。四是通过深入学习,对公章管理及换届流程等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掌握。同时,严格按照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进行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五是2025年8月以来,机关党委委员先后参加绥中县中医医院党支部成立及支部选举、妇幼支部换届选举大会,指导选举工作。
(35)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一是经查,2名党员的发展对象批复、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备案报告中名字填错误,是套用模版过程中未进行认真校对所致。已根据情况由经办人和支部出具说明,进行了更正。二是机关党委对名字填写错误的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做了深刻检查。三是党办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对基层报送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工作人员采取双重审核措施,切实履行把关职责,有效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四是党办工作人员对空白票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核实,明确了责任人。机关党委对所属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做了深刻检查。五是3月19日,卫健局召开机关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暨基层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培训,就巡察反馈发现的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讲解,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六是机关党委派员列席了妇幼支部和西平综合医院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组织生活进行指导检查。
(36)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
一是4月上旬,机关党委分别对存在问题的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提出了工作要求,被谈话人纷纷表示,将认真落实整改,虚心接受批评,认真学习党务知识,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3月19日,召开卫健局机关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暨基层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培训,就巡察反馈发现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三是扎实做好督导工作。机关党委高度重视,通过会议部署、亲自参会、电话指导、微信群督促等形式督导各基层支部,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月份,卫健局所属10个非公支部均召开了年度组织生活会。四是机关党委委员以及党办工作人员列席了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实现全覆盖指导。全系统32个支部,495名党员,优秀131名,合格363名,基本合格1名。
3、干部队伍建设发力
(37)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失衡。
一是经核查,2022年绥中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和绥中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并入绥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并后绥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前正在重新进行岗位设置工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置专技岗位75个,专技岗位占总岗位的83%,符合专技人员占比要求;结核所设置专技岗位27个,专技岗位占总岗位为80%,岗位设置符合专技人员占比要求。二是2024年12月,绥中县人社局下发《关于报送2025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绥中县卫生健康系统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7名的招聘计划已上报市、县人社部门。今后再招聘时,只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三是积极转发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文件,鼓励事业单位有专业技术等相关学历的管理岗位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鼓励有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转岗条件的工作人员转到专业技术岗位。自巡察以来疾控中心管理岗位转专业技术岗位共三人。拟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阶段性整改。
(38)管理不严格。
一是经卫健局党组会研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清退18名借调人员。二是结合卫健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了《绥中县卫健系统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绥中县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四是经排查,局管干部中30人持有出国(境)证件,其中局管干部4人护照丢失,本人提供情况说明;局管干部2名人员护照丢失且已过期,其余局管干部24名人员已由卫健局统一保管。
(39)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一是经核实,2021年因县委巡察整改需求,乡镇卫生院和防保站进行合并,合并前乡镇卫生院和防保站均为独立法人单位,当时正值新冠疫情期间,为了稳定医疗队伍,2021年5月卫健局党组任命22人为乡镇卫生院的临时负责人,主持乡镇卫生院工作。2021年底召开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经大会测评后,进行考察工作并正式任命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察制度》,明确考察程序和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今后严禁未经党组会议确定考察人选、非经组织考察选拔任用干部。三是结合绥中县卫健系统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需要,制定了《绥中县卫健系统进一步规范交流轮岗工作方案(试行)》。四是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未交流的5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五是2025年3月20日经卫健局党组会议研究,由其他同志负责规划信息工作。
(四)巡察整改不彻底,成果运用效果不佳
1、整改主体责任落得不实。
(40)整改主体责任落的不实。
一是市委巡察反馈后,卫健局党组及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汲取2020年县巡教训,通过局党组会、卫健系统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二是3月14日,卫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县委督导组、组织部和县纪检派驻组领导参加。局党组书记代表卫健局领导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做了发言,班子成员分别做了个人对照检查。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明确了责任清单和责任领导,最终共制定254项整改措施。三是市委巡察反馈后,巡察整改问题任务分解,整改措施制定、反馈意见情况整改报告等重要环节,均召开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讨论研究通过后上报或执行。
2、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打折扣。
(41)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打折扣
一是市委巡察反馈后,卫健局党组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共5次,驻局纪检组组长均参加。二是配合驻局纪检组建立了巡察整改监督台账。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及时报送驻局纪检组,并按驻局纪检组安排做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党的建设与业务融合更加紧密,党员干部担当意识显著增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一岗双责”落实更加到位,纪律规矩意识深入人心;内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制度刚性约束有效强化,全系统规范化运行水平稳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以“钉钉子”精神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深化政治引领,筑牢卫生健康事业根本方向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健康中国”“疫情防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党建加业务”联学模式,结合“修医德、精医术、铸医魂”“强党建、优医疗、促建康”等实践活动开展专题研讨,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实招。聚焦主责主业,紧扣“健康绥中”建设目标,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等关键领域持续发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卫生健康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压实管党责任,涵养风清气正行业生态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加强对医疗设备采购、药品招标、医保资金使用、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卫生健康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活动,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管好“生活圈、交际圈、朋友圈”,以“头雁效应”带动全系统形成廉洁从医、务实为民的良好风气。
(三)强化党建赋能,打造高效协同模范机关
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推动党建与卫生健康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一把手末位表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深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质效,创新“党员先锋岗”“健康服务志愿队”等载体,组建党员专家团队开展“送医下乡”“义诊进社区”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针对基层卫生人才短缺、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实施“强基工程”,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卫生健康铁军。以党建引领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卫生健康领域落地,聚焦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痛点,精准调配医疗资源、优化服务流程,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支撑。
(四)扛牢整改责任,推动成果转化提质增效
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建立“回头看”长效机制,定期核查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整改责任不松、力度不减。坚持“以改促建、以改促治”,围绕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卫健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提升检验整改实效,切实以高质量整改护航绥中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西大街4-10号绥中县卫生健康局;联系方式:电话0429-6122595;电子邮箱:szwsjbgs@163.com。
中共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