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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东戴河新区 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来源:绥中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5-07-05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减少环境污染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东戴河新区禁限放烟花爆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时燃放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25108日,绥中县东戴河新区时间海浴场科技街和滨海大道交叉口南侧海滩、碣石浴场海滩、止锚湾南侧海滩、佳兆业广场、银泰集装箱酒店西侧滩涂、杨家浴场滩涂、洪家浴场圣畔酒店南侧滩涂。上述七处场所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每日2030分至2230分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 

  二、禁止燃放时间、地点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08日,每日燃放时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县人民政府因社会管理需要临时确定的禁止燃放时间; 

  (三)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以下地点、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8.商场、集贸市场、宗教活动场所,农(渔)家院等人员居住密集区域; 

  三、燃放烟花种类 

  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D级)、组合烟花类(C级、D级)。  

    

    

  特此通告。 

    

    

    

  绥中县人民政府 

  202574 

    

责任编辑:任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