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
来源:海洋与渔业局
日期:2025-12-15
依据《辽宁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举报问题暂行办法》,现对我县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并说明联系方式(实名),向绥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 年 12 月 15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绥中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9-6182110
邮寄地址:绥中县人民政府整改办(县政府六楼)
附件:辽宁省绥中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二十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