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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构筑物侵占滨海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验收结果公开公示

来源:县水利局   日期:2025-08-04

  葫芦岛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构筑物侵占滨海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已完成了整改措施,已通过葫芦岛市水利局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意见,现公开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84日至2025815 

  受理部门: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3316007 

  邮寄地址: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29 

    

  附件: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二十二项“绥中县构筑物侵占滨海湿地自然保护区”整改完成的验收销号意见 

责任编辑:明承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