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解读一
来源: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6-03-26
野外火源严管控,违规用火必追责。违反条例触红线,行政处罚不手软。《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统一指挥体系、分级预警机制、技术应用创新和责任追究。每一位公民都必须了解、遵守这些规定。今天起绥中融媒带您了解《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坚持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发,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人才培养,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装备,制定和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标准,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科技、装备、标准化水平和监测预警能力。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组织经常性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提高公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