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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调查

绥中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绥中县财政局   日期: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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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辽发改投资〔2013〕7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绥中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绥中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内容: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2020年底前,绥中县将对绥中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绥中县小盘岭金矿、绥中县食品公司、绥中县食盐经销处、绥中县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绥中县通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绥中县荒地粮库有限公司、绥中瑞通运输有限公司等8个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移交到乡(镇)和村(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企业分离,由各乡(镇)和村(社区)负责。退休人员各类原有的社会福利保障待遇不变。是党员的,组织关系同步转入相应的乡(镇)和村(社区),人事档案实行属地集中管理。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及意义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尤其在90年代左右受市场导向影响而逐步融入国民经济,在产权结构、企业法人治理以及激励制度等方面均有长足进步。然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则较为落后,甚至部分国有企业没有正确认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重要性,以致于在具体实施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因而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从多角度优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模式,从而更好地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虽然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但需要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管理体系。其中社会保险是一项管理面宽广、政策性强、涉及人员众多的体系内容,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途径,需要得到高度重视。尤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存在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急切需要建立符合国有企业发展的服务管理体系,同时也需要尽早划分政府和企业,明确职责和权利,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社会保险体系,最大限度保障退休人员利益。

  国有企业不仅从事生产经营和参与社会市场竞争,同时还需要承担大量社会服务性工作。国有企业作为一家独资企业,仍然负责退休工作人员的政策解释、养老金发放、福利待遇、日常管理服务以及老年各项活动等工作。管理模式没有充分考虑到退休职工分散的居住情况,也没有考虑到国家政策层面,以致于承担大数额费用。再加上市场竞争,国有企业因要承担退休人员管理费用而使其正常发展受到影响。因而实施社会化管理可以减轻国有企业经济负担,激活企业发展潜力。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1.您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

  2.您所在的企业、乡(镇)和村(社区)对退休人员的管理设立了哪些机构,开展了哪些活动?

  3..您认为推行国企离退人员社会化管理对您的生活有何影响,主要表现?

  4.您认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管理工作的制约条件有哪些?

  5.您认为离退人员社会化管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四、公示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评估单位联系,也可在项目组调研时现场提出。

  五、委托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绥中县财政局

  单位地址:绥中县新兴街1段13号

  联系人: 张忠健       联系电话:15668793666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葫芦岛市公共服务咨询评估评价中心

  单位地址:葫芦岛市公共服务咨询评估评价中心

  联系人:刘少学    秦大胜

  电话:13998998909 13591955033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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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反馈: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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